鲁广网综字〔2015〕13号
关于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电力电信广播
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分公司:
近日,省公安厅组织召开了山东省“三电”工作厅局级成员单位联席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出台的《2015年全国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点》,各成员单位对各自以往的“三电”工作做了交流汇报,并重点介绍了2014年以来出现的恶性破坏事件的处理。省公司非常重视这次会议所传达的精神(“三电”工作要点扫描件请从集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好国家层面出台的有利于我公司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积极响应公安部门的专项行动。市级公司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县级公司。要做到以防为主、打防结合,营造出一个和谐有力的运营环境。
2.结合省公安厅的工作部署,省公司决定由省公司运维中心负责“三电”工作,各市级分公司都要配置相应的部门(视工作量情况可以兼职)与之对接。要认真抓好<工作要点>的落实,要抓住典型破坏事件,紧密配合(敦促)当地公安局,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将“三电”安全保护工作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3.要在基础设施“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到边到角,加大宣传。逐步减少乃至彻底杜绝人为破坏的恶性案件。省公司将对全网破坏性事件建档立案,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考评依据。
4.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地破坏广电网络设施的处理情况,所有盗割、盗窃、人为破坏的事件一律第一时间报警,同时上报省公司。重大事件,省公司将出具详情报告提交省际“三电”工作办,由省公安厅通报督办案件进展。
5.请各市分公司于5月30前将该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和联系人报送至省公司运维中心。
附件:“三电”工作要点扫描件
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综合部
2015年5月12日
联系人:马成伟
电话:0531-89938355、1350531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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