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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

  鲁广网党字〔2015〕48号   

  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盯“五一”、端午节点,严查违规行为,巩固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矩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按照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和交易形式收受贿赂;严禁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各项违规消费。

  二、严格监督执纪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四风”蔓延势头得到遏制,但必须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步步推进、环环相扣,深入纠正“四风”。 今年“五一”、端午假期将至,要继续抓住重要节点,盯住具体问题,早抓小抓细,及时提醒教育,警惕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行为,不断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要把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配备、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规定情况列入监督检查重点,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和职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违规行为,严查快处、动辄则咎,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三、加大问责力度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听之任之、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要进一步完善督办、约谈、通报、监督制度,认真做好违纪案件报批、报备工作,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予以通报曝光。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省公司纪检监察室设立举报电话、信箱(0531-85051733,GDWLJW@126.com),各分公司也要公开举报电话、信箱,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线索。

  四、建立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构,明确职能定位,转变工作方式,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要认真落实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以啄木鸟精神纠正“四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抓出习惯、抓出长效、抓出常态,使“四风”问题无处可藏。 

  中共山东广电网有限公司纪委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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