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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和网络基本情况

鲁广网字〔2015〕10号

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和网络基本情况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公司股改工作需要,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产实物管理,准确掌握资产状况,经研究,决定在集团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一)核实各类资产、查清家底,做到账、卡、物相符,为实现动态监控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绘制网络资产的拓扑图。网络拓扑图应提供打印并装订好的纸质拓扑图一份、电子版拓扑图一份,电子版格式为“.dwg”。

  二、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此次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地完成,各分、子公司要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财务部门、工程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基建部门和综合部门等共同参加。

  三、资产清查基准日、期限和范围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期限:自2015年1月20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

  (三)清查范围:所有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原材料、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等。

  四、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一)为认真做好这次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经理为本部门此次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二)在清查登记过程中,应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虚、不重、不漏、账实物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可靠。

  (三)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问题和损失,应认真清理、分类,查明原因,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依据公司有关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1.盘盈及盘亏的资产均应如实进行登记,分析原因,做出说明。

  2.毁损报废的资产应提供:内部鉴定证明;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说明;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3.被盗的应提供: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公司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需提供理赔情况说明。

  (四)此次清查要求公司所属的资产能落实到使用者本人的一定要落实到使用者本人,对于共用的资产要求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五)省公司财务资产部全面负责此次清查工作,省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大力支持。

  (六)通过本次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准确掌握省公司各项资产的真实状况,有针对性的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和完善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七)本次清查后,填写附件1和附件2中各项报表,网络资产的盘点要绘制拓扑图(附件3),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进行汇总,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撰写资产清查报告(格式见附件4)。

  (八)附件不以纸质版印发,请自行从集团网站下载压缩包(密码:89938320)。表格和资料的电子版请于2015年3月31日前发至邮箱:sdgdhsb@163.com;表格和资料纸质版须盖章签字后于2015年3月31日前寄至省公司财务资产部,耿加杰收。

  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问题请咨询以下联系人:

  刘金香(省公司财务资产部) 电话:0531-89938362

  耿加杰(省公司财务资产部) 电话:0531-85051665

  刘令文(省公司技术部) 电话:0531-89938318

  

    附件:1.实物资产清查报表

        2.网络基本情况普查表

        3.网络资产拓扑图及有关要求

        4.资产清查报告范本

  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

鲁广网字〔2015〕10号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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