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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营业厅店招增换工作的通知

  鲁广网字〔2014137 

  关于进一步规范营业厅店招增换工作的通知  

各市分公司: 

   为树立山东有线统一的服务品牌和对外服务形象,进一步规范全省营业厅店招增换工作,确保《山东有线营业厅店招标准化建设规范》切实有效落实,特通知如下: 

   一、各市分公司应对尚不符合省公司统一店招标准化要求的直管营业厅店招尽快组织实施增换工作,并对所辖区县分公司营业厅店招增换工作因地制宜制定规划、推动落实、加强验收;区县分公司应根据所属市分公司的具体要求,加快推进店招增换工作。 

   二、《山东有线营业厅店招标准化建设规范》(附件1)是营业厅店招制作、验收的基本标准,各市分公司直管营业厅店招的增换工作,必须遵照此标准执行;区县分公司营业厅店招的制作、验收标准可适当调整,由所属市分公司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但对标识、文字、颜色和比例要素的使用标准不可更改。 

   三、市分公司在营业厅店招增换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公司经营管理部客服管理中心提交店招验收材料。材料包括:《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营业厅店招增换验收表》(电子版)(附件2)、店招设计图(电子版)、店招正面和左右两侧45度角度照片(电子版),其中照片要清晰展现店招全貌。 

   四、省公司经营管理部客服管理中心根据验收材料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修改意见,由市分公司改进后,再次验收,直至合格;对验收合格的,将验收报告提交省公司财务资产部,省公司财务资产部依据店招验收合格报告后,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完成拨款。 

   五、建立营业厅店招增换工作的备案、通报制度,省公司对全省营业厅店招增换的推进进度和标准落实进行通报。  

附件:1.山东有线营业厅店招标准化建设规范 

  2.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营业厅店招增换验收表 

  (附件请自行于集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2014929

(联系人:刘鸿鹏    电话:0531-85051683

 

鲁广网字〔2014〕137号附件1:《山东有线营业厅店招标准化建设规范》.ppt
附件2:《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营业厅店招增换验收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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