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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闻宣传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广网综字〔2014〕12号 

 

 

关于印发《山东广电网络集团新闻宣传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分公司、直属分公司、总部各部门:

    为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推动事业发展,特制定《山东广电网络集团新闻宣传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广电网络集团新闻宣传考核办法(试行)

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综合部

2014年5月4日

   

附件:

山东广电网络集团新闻宣传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积极促进工作经验交流,维护和提升公司形象,更好地推进广电网络事业发展,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根据公司实行一级法人、分级授权管理的模式,对于新闻宣传方面的考核,省公司将主要以市分公司和直属分公司为考核单位。各县市区分公司新闻宣传成绩计入市分公司得分。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社会宣传、对上供稿、内刊内网和舆情应对等方面的内容。

    社会宣传是指将公司形象、品牌、发展的成就、开展的活动、推出的新产品等信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社会平台进行展示宣传,以提高知晓率和公司知名度,为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对上供稿主要是指为省委宣传部《今日要情》提供稿件。主要内容为: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任务进展情况、创新做法及问题、意见建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热点问题以及处置引导情况,意识形态领域敏感问题及处置情况等。

    内刊内网是指《山东有线报》和山东有线网。这是公司宣传的主阵地,要按照内容要求提供好稿件,做好报道。

    舆情应对就是要及时掌握、处置和化解对我公司不利的各种信息,主要指舆论监督。媒体上如果出现负面信息,所在分公司负责人要向省公司说明情况,并限期消除不良影响。

    三、评分标准

    分别对社会媒体宣传、省委宣传部《今日要情》、山东有线报、山东有线网四方面进行积分考核,四项总分减掉舆情应对扣分,即为最终得分。

    社会媒体主要是指在县级以上媒体发稿,主要为公开发行的报刊、电台和电视台,考核时要求提供原件,网站宣传作为参考项,不计入成绩。广告宣传不计入成绩。根据媒体级别,在县级、市级、省级、中央级媒体刊登、播发的一般信息,每条对应分值为5、10、15、20,重大报道酌情加分。分公司参与省公司宣传,或者多个分公司联合发稿的,按照参与程度得分。此项权重占总分的25%。

    《今日要情》入选一篇即得20分,有省级以上领导作出批示的,加倍得分。此项权重占15%。

    山东有线报的考核,将更注重质量。按照ABC三个不同级别对每一篇稿件(照片)进行评判,得出的分数分别对应5、3、2分;分数累加,作为最终得分。此项权重占40%。

    山东有线网,每条信息得分为1分。此项权重占20%。

    舆情应对扣分,根据媒体级别,在相应得分基础上进行五倍扣分。

    在多个媒体(如内刊、内网)上刊发的同一新闻,以得分最高者计算成绩,不重复计分。

    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为:社会媒体得分×25%+《今日要情》得分×15%+《山东有线报》得分×40%+山东有线网得分×20%—舆情扣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每季度得分情况在《山东有线报》上刊登,年底按照最终得分进行排名,并在《山东有线报》上进行公示。年终“先进单位”评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综合得分情况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计入《2014年度市分公司和直属分公司考核管理办法》考核范畴。

    同时,对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

    总部各部门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本考核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

    本办法由省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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