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广网字〔2014〕44号
关于做好《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分公司、直属分公司:
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分公司、直属分公司、县(市、区)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市公司负责组织所属县(市、区)分公司的学习培训。
二、培训方式
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配发光盘及相关学习材料,各市分公司、直属分公司、县(市、区)分公司采用集中学习方式,统一收看视频光盘(视频时间约6小时),交流研讨,完成学习培训。个别因特殊事由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培训的人员,采用事后补课的方式完成学习培训。
三、培训时间
2014年4月23日——2014年4月29日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参训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于4月25日前邮寄至省公司人力资源部。
2、为切实提高培训效果,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于4月30日前,以抽检的方式寄发试卷,对参训人员进行考试。
3、培训结束后,各市分公司、直属分公司要提交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参训人员名单、学习情况、学习心得、人力资源管理建议等。以上材料请于4月30日前邮寄至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严守培训纪律做好保密工作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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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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