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广网字〔2013〕144号
关于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市分公司、直属分公司、总部各部(中心):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精神,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再进行评审。现就公司2013年度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学历条件
国家教委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统招的全日制毕业生。
2.专业条件
在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3.考核条件
各分公司、直属分公司人事部门对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
4.资历条件
(1)中专毕业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作,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广播电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作,可认定助理广播电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作三年,可认定广播电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广播电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提交材料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2份(A4纸型,正反面打印,电子版自行从"山东有线"网站中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2.毕业证和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总结一份。
4、正规全日制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花名册一份,要求单位盖章,同时Excel报盘。
三、时间安排
认定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3日,逾期不报本年度不再确认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联系电话:0531-89938386
联系人:姜铁民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188号
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