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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述职的意见

鲁广网字〔2013〕99号

关于市、县级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定期述职的意见

各市分公司、直属分公司、子公司: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防控财务风险,现就财务负责人定期向上级公司述职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述职对象
    述职对象为各市分(子)公司、县(市、区)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各市分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部经理为各分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总负责人,按照省公司财务内控制度执行各分公司的会计核算任务,对各分公司的财务工作负责,同时也要对省公司(董事会)负责;各县(市、区)财务主管对各县级分公司财务工作负责,同时对市级分公司负责。
    各市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向省公司财务资产部述职;各县(市、区)财务负责人定期向市公司财务部述职。重大财务事项随时向上级财务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省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
    二、述职形式
    1、每月工作汇报。每月15日前,述职人员将每月工作汇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报上级财务部门。
    2、半年工作汇报。7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上级财务部门。
    3、年度述职报告会。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
    4、上级分公司认为必要时,进行当面述职。
    三、述职内容
    1、每月工作汇报主要内容:
    (1)本人在单位工作情况。包括:参加单位经营领导班子会议及重大决策情况,在单位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2)单位财务情况。包括:上月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逐月按规定的内容、格式上报),账务、利润、预算等项目调节情况,重大决策及重大事项,资产处置事项,投融资事项,重要招投标、采购与重要合同签订事项、非生产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资产损失(大额坏账损失和在建工程损失、大宗固定资产和存货损失、投资损失、资金被盗、被骗、被抢等损失)。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与难点,解决方案或意见建议等。
    (3)需省公司或财务资产部协调解决的问题。
    (4)对省公司、财务资产部、分(子)公司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建议。
    (5)述职人员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
    2、半年工作汇报、年度述职结合单位实际,重点总结、报告述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内容包括:
    (1)单位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2)单位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3)单位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4)单位重点工作进展,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与难点,解决方案或建议。
    (5)需要省公司协调解决的事项,对省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6)单位本年度财务决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安排。
    四、其他要求
    鉴于财务工作的特殊要求,各市、县级分(子)公司在确定财务负责人推荐人选时,需征求省公司财务资产部意见。
    请各市分公司将此意见转发至所属县级分(子)公司。


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4日

(联系人:刘丰菊 电话:0531-8993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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