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广网字〔2013〕94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市分公司、直属分公司:
国庆、中秋两节临近,为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包括安全播出、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等工作。
二、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也事关我省广电网络发展大计。各分公司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三、立即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落实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重点检查播出机房、传输机房、配电室、财务室等要害部门和传输线路。对于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和互联网站,应检查信息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消防、车辆、食品卫生、电梯安全检查,做到边查边改。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为重点。
四、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把增强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员工,安全教育活动要作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常抓不懈,切实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级分公司要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规生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强广播电视设备管理和维护,定期巡检,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各分公司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展开行动,落实工作,自查自纠,确保安全;同时,要将通知精神及时下发所属县级分公司。由于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