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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下发公司总部直管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总部各部(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准确掌握固定资产状况,经研究决定在省公司总部范围内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
    (一)核实固定资产、查清家底,做到账物相符,为实现动态监控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地完成,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组 长: 吴兆金
    副组长: 尹志波 刘洪昌
    成 员: 孙胜男 耿加杰 亓宁
    职 责:
    1、负责组织开展省公司总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2、汇总省公司总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清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三、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期限和范围
    (一)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
    (二)固定资产清查期限:自2013年8月19日起至2013年10月18日止。
    (三)清查范围:省公司总部所有固定资产,包括运输设备、办公文秘设备、施工设备、机房设备等,不论购置时间先后,不管资金来源渠道、资产分布、计提折旧与否,均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四、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步骤和任务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主要任务:
    1、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2、整理、编制固定资产清查相关资料及表格。
    第二阶段:清查阶段(2013年8月26日至9月29日)主要任务:
    1、对省公司总部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将固定资产台账与实物核对。
    2、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完善省公司总部固定资产台帐。
    3、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报公司固定资产清查小组。
    4、撰写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13年10月07日至10月18日)主要任务:
    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及省公司要求,建立固定资产长效管理机制。
    五、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
    (一)为认真做好这次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部门(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此次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请各部门(中心)于2013年8月21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员名单报于综合部。
    (二)在清查登记过程中,应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虚、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可靠。
    (三)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问题和损失,应认真清理、分类,查明原因,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依据公司有关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1、盘盈及盘亏的固定资产均应如实进行登记,详细说明原因并签字盖章。
    2、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提供:部门(中心)内部鉴定证明;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说明;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3、被盗的应提供: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公司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需理赔情况说明。
    (四)此次清查要求公司总部所属的固定资产能落实到使用者本人的一定要落实到使用者本人,对于共用的资产要求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五)省公司综合部及财务资产部全面负责此次清查工作,其他各部门进行相关配合。
    (六)通过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准确掌握省公司总部各项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有针对性的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部门(中心)须指定专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所属部室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对本部门(中心)固定资产的变动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形成和完善固定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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