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菏泽分公司2003年成立之初,就负责本单位的法务工作,10多年来独自处理或参与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0余件。结合工作当中的实际情况,谈谈作为法务人员如何做好企业“法律风险”的防控。
一、作为法务人员首先要了解企业法务工作的范围。
企业是依照法律设立,在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下运作的经营主体。我们广电网络公司在有线数字电视主营业务发展、工程建设、线路维护、设备采购、员工管理所有方面均受到法律的严格调整。法务人员要熟知《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注重提升认知和防控各类“法律风险”的能力。企业法律事务繁杂,法务人员应积极主动参于公司经营,制定详实可行的物料招标采购方案,对于合同条款要反复斟酌和修改,认真监督各类合同的履行,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
二、法务人员积极主动开展法务工作,勤勉敬业,严格遵守法务工作流程。
法务人员要注重培养自己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及时与领导和其他部门沟通,根据法律规定积极出谋划策,当好企业领导经营决策的参谋和助手,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风险”防控策略。
法务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职则认真开展工作,做好业务合同的起草和审查、监督合同的履行、对外行文把关、知识产权保护、公司涉讼案件处理、诉讼文书领取与提交、诉讼卷宗整理与归档、与外聘律师联络和沟通等工作都要做好具体办理。案件处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向外聘律师准确反馈法律事实和详实证据。
三、加强法务人员涉诉案件的处置能力 。
企业出现涉讼案件,企业法务人员应及时搜集案件证据,要善于从各类案件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办理案件的水平。企业法务人员要参与涉诉案件处理的全过程,掌握第一手资料,注重加强诉讼技能的培养,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切实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
法务人员应当做到坚持原则,为公司领导决策当好法务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同时为相关部门和单位职工提供法律指引。法务人员要正确把握在企业管理格局中的定位,既不越权,更要大胆放手开展工作,完成好各种法律任务。
四、法务人员要培养觉察企业 “法律风险”的敏锐性。
“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各个层面。
企业法务人员要加强对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风险”预见和控制能力,从而避免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企业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一是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职能不仅对企业企业违反《公司法》、《产品质量法》,《税法》等行为的实施行政处罚;二是货物采购合同纠纷案件。公司运行之初,往往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设备到货后质量验收不仔细,使用记录不规范。在供货方起诉催要货款时,我们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提起反诉,有些证据却很难收集,导致反诉请求缺少有力的证据支撑,只能仓促补充证据,结果是既增加了诉讼成本,又往往使案件处于被动;三是人身损害纠纷案件。我们企业目前主营业务是有线电视网络传输,杆线路是我们的主要传输方式,线路长,范围广,覆盖到城市和乡村,横跨街道、公路、乡村道路的情况很多,线路本身容易受到车辆、农机的毁损,同时会对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坏。杆线路损毁砸坏房屋、大棚,导致行人挂到摔伤的情况屡见不鲜。四是是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员工工伤认定及赔偿纠纷案件。市、县级公司在注重发展,强调盈利的同时,往往忽略了人力资源本身的保护和管理,不能足够重视和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没有做到及时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和按时全员续缴工伤保险费,从而导致出现发生工伤之后企业自身承担工伤赔付的被动局面。
“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的各个阶段和各个领域,平时处于极其隐蔽的状态,企业法务人员应积极提高对于各类“法律风险”的认知和防控水平。要充分认识到:一旦“法律风险”成为现实,企业必定要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法务人员要善于运用自身掌握积累的法律知识和实务技巧,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行业特点等具体情况,透彻分析和预防“法律风险”,在“法律风险”产生之前或在萌芽状态,进行有效的识别和化解,制定出“法律风险”的最佳解决方案,最大程度降低“法律风险”,有力保障企业的稳健、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