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广网综字〔2014〕24号
关于做好爱心基金资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分公司:
根据《“山东有线爱心基金”内部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活动的通知》,经各市申报和严格评审等程序,省公司党委决定对内部困难家庭22名大学新生(2014级)予以每人3000元的资助(名单附后),对博兴分公司赵琳予以5000元、对兖州分公司杨萍予以3000元的大病临时救助。
省公司将资助款项分别电汇至各相关市分公司。为体现公司关怀,省公司要求原则上由各市分公司分管领导或工会主席代为发放至救助对象手中,并拍照发至省公司。同时,将填写完整的领据原件一份(见附表,负责人、监证人两项不用填)以市公司为单位汇总寄送至省公司综合部。省公司将领据汇总审核后,发复印件至市公司用于做账。“第一书记”包村资助对象的资助金发放由肖罡同志负责。
附件:1.2014年“山东有线爱心基金”助学活动索引表
2.2014年“山东有线爱心基金”大病救助索引表
3.救助款领据
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综合部
2014年9月12日
(省公司综合部联系人:亓宁,手机:18705313099,财务资产部联系人:刘丰菊,电话:0531-89938332,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B5B号楼,邮编:2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