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广电传输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宣传,普及广电设施保护法律、法规,推动广电设施管理维护上水平,上台阶,近日,宁阳分公司开展了广电设施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中,宁阳分公司组织技术、工程、客服工作人员分四组分赴到8个重点乡镇村居、路段开展宣传,在主要路口、街道悬挂“依法保护广播电视设施,保障广播电视播出安全”“《保护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人人有责”“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是违法犯罪行为”等宣传横幅,营造了保护广电传输设施浓厚氛围。借助部分村委广播喇叭播放播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山东省举报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期间,工作人员深入到村居、田间地头,向群众宣讲《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讲解保护广电设施的重要意义和盗窃、破坏广电线路设施的严重后果,增强了沿线群众保护广电线路设施的自觉性。在乡镇工作站营业厅工作人员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用户以及过往群众发放印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山东省举报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宣传彩页,另外,还通过城区营业厅LED显示屏走字及公司微信平台等多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宣传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的重要性。
目前,设置固定式宣传点10 个,深入小区、村居宣传40余家,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单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820余人次,张贴、悬挂宣传标语40条。营造广播电视建设和管理的良好舆论环境,提高群众对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