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加强企业内控管理,确保股改上市顺利进行,近日,济宁分公司对各县公司、营业部的仓库开展清查对账工作。
这次仓库清查对账工作采取“一把手”负责制,济宁分公司制定了《仓库管理“一把手”责任书》,要求各县公司、营业部的经理、主任签署后报市公司存档,仓库清查组织过程和清查数据也经一把手签字确认。鉴于此次清查的有关审计意见关系到股改上市,济宁分公司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要求各单位编制和提供的仓库资料、仓库报表符合仓库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仓库的全部状况。对于业务违规的事项,予以专项通报,并纳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