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司公车使用的管理,杜绝公车私用,根据省公司纪委《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广网纪字〔2016〕11号)要求,2017年春节前夕,济南分公司纪委组织了“公车私用”专项检查。检查前,市公司纪委制定了《公车私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下发专项检查的通知,重申公车使用范围及纪律。在各部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公司纪检监察室联合综合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市公司本部及各县区分公司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暗访的方法,重点检查各部门(单位)是否存在驾驶公车上下班,是否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等情况。共抽查了193辆公车的使用情况,抽查比例占现有公车的85%,检查范围涵盖9个县区分公司和6个部门。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车辆能够按公司要求定点停放,较好地执行了公司有关公车使用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但同时也发现,县区分公司中有4辆工程维护车未在指定地点停放,存在晚上抢修后把公车开回家停放的问题,涉及到3个县区分公司。此现象暴露了所在部门(单位)车辆管理松散,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经公司党委研究,对违规单位及个人在市公司范围内进行了严肃的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做出整改汇报。
市公司纪委在通报中进一步强调,各部门(单位)要从严加强公车管理,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市公司纪委将继续组织明察暗访,将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常态化,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依然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处理,在济南分公司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