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发展环境,打造一支勤勉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是烟台分公司对党风廉政提出的目标要求,为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日前,烟台分公司下发《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意见》指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政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公司改革发展大局,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全公司营造“干事、干净”的廉洁氛围,重点强化对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要把警示教育作为重点,保持警钟长鸣。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执纪检查,认真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班子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加强薪酬、财务、工程、采购、招标、非生产性支出、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
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廉政措施落到实处。实行廉政谈话、廉政巡视、目标考核、述廉报告、民主测评、一票否决等制度,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廉政勤政氛围,确保不断取得新成效。
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成效。明确了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违规用人”等六种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既要追究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又要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分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