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过程中,烟台分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以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为基础,通过完成本单位日常工作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成果,使“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活起来和用起来。
针对烟台市委组织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规范、不认真的问题,烟台分公司党委本着从严治党要求,以“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积极探索推进“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继续规定每月20日为统一“主题党日活动日”的时间,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开展,全体党员参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组织党员按照“固定动作+自选动作”的模式,开展组织生活。
固定动作是:每次“主题党日活动”都应先组织党员学习,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还要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更要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组织部门下达的文件精神,做到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切实做到入脑入心。每次集中学习结束后,采取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点题、即时研讨等方式,组织党员进行研讨交流。另外,在“主题党日活动”中要组织党员自愿足额交纳党费。
自选动作是:紧紧围绕“擦亮党徽见行动,比拼作为展形象”的实践要求,结合各自党支部所在分公司的具体业务,组织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联系帮扶困难用户、社区市场营销、疑难故障排除、线路改造和技术创新研讨等等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活动。
落实“主题党日活动”,要强化组织领导。烟台分公司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党支部要做到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次次有主题。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具体安排方案,并根据工作需要分组落实;党支部要建立纪实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有活动影像资料、有党员签到表、有党员学习笔记;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双月考核、年度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时要佩戴党徽,开展活动要庄重、严肃,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落实“主题党日活动”,要抓典型树新风。在“主题党日活动”中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工作第一线,参加市场营销、线路架设、工程抢修和疑难技术攻关等事宜;要坚持“抓两头促中间”,着力选树、培养一批落实“主题党日活动”的示范点,每个党支部每月总结上报一篇“主题党日活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市公司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开设报纸专题栏目,广泛宣传工作情况和成效,及时公开活动动态,激发党员参与热情,接受群众监督。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指出:“专不等于红,但红必须专。一个共产党员不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在本职工作上长期当外行,不能对四化建设做出真正的贡献,他的所谓政治觉悟和先进性就是空谈”。烟台分公司党委按照这个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着力破解 “三会一课”实效性不强的问题,采用“固定动作+自选动作”的模式,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广电网络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